第90章:终审 (第1/2页)
省高级人民法院最大的刑事审判庭,空气凝固如铅。旁听席上,陈璐攥紧了手中的记录本,指节微微发白。她身旁,刘晓坤面色沉肃,目光直视前方。稍远处,公诉人席位上,陈冰与郑检等人正襟危坐,神情平静中带着完成使命后的释然与沉重。部分上马村受害村民代表、****、政法系统观察员及特邀媒体代表,将旁听席填得满满当当,却无一丝杂音。
审判长与合议庭成员步入法庭,庄严肃穆。国徽在高处熠熠生辉。
“现在宣判。”
审判长的声音沉稳有力,穿透法庭每一个角落。
被告席上,三人并立。宫青林穿着不合身的深色便装,头发花白凌乱,头颅低垂,面如死灰,仿佛一尊被抽离了所有生气的蜡像,只有眼皮在判决宣读的关键字眼掠过时,会难以抑制地颤动一下。周震佝偻着背,脸色惨白,眼神涣散,身体在听到“无期徒刑”时剧烈地晃了晃,几乎站立不稳,全靠身后法警扶持。钟华强则依旧维持着那副麻木空洞的表情,只是在听到“死刑”二字时,嘴角几不可察地抽搐了一下,随即又恢复了死寂。
审判长逐项宣读经审理查明的事实,声音在寂静的法庭里回荡,每一句都重若千钧:
“……被告人宫青林,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、索取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构成受贿罪……”
“……滥用手中职权,违规决策,为兴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建设、生产、排污提供庇护,压制村民合理诉求,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严重后果,构成滥用职权罪、环境污染罪……”
“……授意、指使他人对调查人员及举报人进行威胁、恐吓、暴力伤害,情节恶劣,构成故意伤害罪(指使)……”
“……被告人周震,身为公安机关负责人,违背职责,滥用职权,徇私枉法,包庇、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,收受贿赂……”
“……被告人钟华强,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,以暴力、威胁等手段,多次实施故意伤害、非法拘禁、纵火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,为非作恶,欺压、残害群众……”
事实认定部分宣读完毕,法庭内的空气仿佛被压缩到了极致。
审判长稍作停顿,目光扫过被告席,最终落回判决书:
“本院认为,被告人宫青林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其犯罪行为严重侵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,滥用职权造成特别重大损失,环境污染后果极其严重,指使他人故意伤害情节恶劣,社会危害性极大,罪行极其严重,应依法严惩。但鉴于其部分犯罪事实发生于较早时期,且归案后尚能认罪……依法判处其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”
“被告人周震,所犯罪行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威信,破坏司法公正,社会影响恶劣,论罪亦应严惩。考虑其认罪态度及部分具体情节……依法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”
“被告人钟华强,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,多次实施严重暴力犯罪,手段残忍,后果特别严重,社会危害性极大,罪行极其严重,且无悔罪表现……依法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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